代码:002382 简称:尊龙凯时 公告编号:2018-079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尊龙凯时”)于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淄博尊龙凯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龙凯时投资”)的通知,获悉尊龙凯时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尊龙凯时投资 | 第一大 股东 | 89,959,622股 | 2018年9月26日 | 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27.53% | 为尊龙凯时投资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9亿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
24,079,912股 | 2018年9月26日 | 7.37% |
注:2017年10月,为收购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 30.12%股份(2017年12月,该公司回购部分股份,尊龙凯时投资持股比例变更为30.98%)之目的,尊龙凯时投资累计支付了2.91亿美元现金对价。尊龙凯时投资除使用了自有资金外,其中有9亿元人民币来自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托借款。根据双方约定,在尊龙凯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尊龙凯时投资将以其持有的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新获得的尊龙凯时,以签订质押合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质押数量,按照40%的质押率为该笔信托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上述约定,已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历次公告的《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和《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032号)之反馈意见回复》中披露。因此,上述借款并非尊龙凯时投资近期新增借款,该股份质押行为也并非近期新增协议事项。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尊龙凯时投资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以上质押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尊龙凯时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26,819,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90%;其一致行动人尊龙凯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龙凯时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0,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7%;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34,0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5%,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00,253,2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2%。
本次办理质押的股份为114,039,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3%,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4.89%。本次质押后,尊龙凯时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19,989,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2%,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7.31%;其一致行动人尊龙凯时集团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6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8.45%;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被质押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尊龙凯时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81,989, 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5%,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0.45%。
4、公司第一大股东尊龙凯时投资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尊龙凯时投资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二、备查文件
《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